黃教宗師-宗喀巴生平事績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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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喀巴
宗喀巴(1357-1419),本名羅桑札巴,出生在青海省湟中縣塔爾寺地方。包括西寧、湟中在內的青海東部湟水流域,在那時期名為「宗喀」。西藏人為了表示對羅桑札巴的尊敬,因此以地為名,稱他為「宗喀巴」。又名「傑仁波切」,是寶貝尊者的意思。
宗喀巴三歲時,遇到葛瑪派法王葛瑪巴遊戲金剛,授他居士戒。七歲跟隨西寧當地的葛當派喇嘛頓珠仁欽出家,學習經論九年,並接受密教的灌頂。十七歲到衛藏地區學習經法,以十年時間學習顯教經論。所學主要論典有「現觀莊嚴論」(後來成為格魯派必修的論典之一)、「大乘莊嚴經論」、「辨法法性論」及「究竟一乘寶性論」等五部大論。這五部論,為他的學說、思想奠定了深厚的基礎。此後,宗喀巴開始有系統地學習各派系所傳的主要密法,包括「道果法」、「大手印」、「勝樂輪法」等。不久後,在他精進之下,宗喀巴通達所有顯密教法。宗喀巴不但通達內明(佛學)、因明(佛教的理論辯證學),且對於聲明、醫方明等「諸共明處」,亦善了知。因此,大師對於教理功德海,已經到達究竟的彼岸。
西元一三八五年,宗喀巴跟隨楚臣仁欽受比丘戒。此後,經常對大眾講經,曾經在同一時期宣講十七部經論而不發生混雜錯誤,其名聲從此遠播四方。
西元一四O九年,宗喀巴在拉薩創建甘丹寺,後來與哲蚌、色拉二寺合稱為格魯派在西藏的三大寺。建寺這一年正是宗喀巴在拉薩發起一大型祈禱法會,即「傳大召」或「傳召」法會的一年。這次不分教派,不分地區的西藏佛教大法會,自各地前來參與的僧侶有一萬多人,促成宗喀巴在整個西藏佛教界的聲望地位更高。因此,後人把西元一四O九年作為格魯派創建的一年,創始人是宗喀巴,代表寺院為甘丹寺。
「格魯」,意為善規或善行。因為宗喀巴提倡嚴守戒律,因此,他創立的教派稱為「格魯派」。宗喀巴時代的宗教與政權都很混雜,各政派間經常發生鬥爭,佛教亦戒律廢弛,僧侶多娶妻生子,教風敗壞。有鑑於此,宗喀巴立志改革佛教,提倡戒律,並以顯教為基礎,倡導先顯後密的修行論點。
有一年歲冬,宗喀巴在講經時,一反往常,改戴桃形尖頂黃色僧帽(當時僧侶多用藏紅色僧帽。西藏史上只有喇欽.貢巴饒賽和喀且班欽.釋迦室利戴過黃帽,這兩人都是以持戒聞名。西藏後弘期佛教中的盧梅大師,臨赴藏時,喇欽.貢巴饒賽贈以自己曾經戴過的黃帽一頂,且囑咐說:汝戴此帽,可憶念我。由於這件事情,後來持戒的大德們,都戴黃帽。),可知宗喀巴有志從戒律開始來改革西藏已現衰微的佛教。也因為這樣,格魯派又稱為黃教。
西元一四一九年,宗喀巴六十三歲,示寂於迦登寺,所遺肉身,建塔供養。在他的一生中,著作很多,其中「菩提道次第廣論」和「密宗道次第廣論」,是格魯派建立理論基礎和思想體系所依據的根本論典,因為這兩部論,有系統的說明從最初發心,直至成佛,於其中間所經一切階位,既完全又不迂迴,有次第而無躐等之弊;在認識與實踐上,可以循序漸進,直至成佛的坦途。另有「辨了不了義論」和「五次第明燈」二書,更能探微索隱,發前人之所未發,為末世不可多得的論典。
宗喀巴與他門下的兩大弟子,賈曹杰和克主杰,被西藏佛教徒尊稱為「師徒三尊」。另有重要的門徒如:絳央卻杰、絳欽卻杰、根敦珠巴、堆.喜饒桑布、麥.喜饒桑布和喜饒僧格。
克主杰後來被追認為第一世班禪,第十世卻吉堅贊於一九八九年在中國大陸青海示寂。十一世班禪的靈童,已經確認完成。而根敦珠巴被追認為第一世達賴喇嘛,今已傳到第十四世拉木登珠(第十四世達賴喇嘛)。一九五九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出走到印度西北部的達蘭沙拉,並建立流亡政府至今。格魯派的教義也隨著藏僧的流亡而傳到海外,遠播到世界各國
參考資料
佛光山西來寺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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